樂齡規劃|你不能不知道的《病人自主權利法》

樂齡規劃|你不能不知道的《病人自主權利法》

婆婆媽媽們聚在市場的邊上,正在聊賣魚的老闆前兩天在攤位前突然倒下去,被送進醫院的事情。

吳媽媽說:
「 聽說送進去,急救又電擊,搞很久但現在還沒完全清醒,而且還要帶氧氣罩」「哎呀,他這麼愛大嗓門講話,這樣以後應該很難受」
「現在送進醫院後,好像就只能受擺佈了阿」

劉媽媽說:
「我趁我現在還能講話要趕快講,如果真的我躺在那邊不能講話,被醫生一刀一刀把我切下去,我要反對也反對不了了,人已經要走就很痛苦了,再背搞到這種程度,覺得很沒有尊嚴。」

王婆婆說:
「之前我家老的,也被送進去又氣切又鼻餵管,一堆管路加上去,會覺得說,為什麼要裝成這個樣子,裝到我都快認不得我家老的,但孩子們就說一定要救……;而且我就覺得我家老ㄟ很不開心阿。」
「孩子也是孝心,都說要救回來,只有那口氣還在,感覺就有機會;但是他是回來到一個正常人,還是像我們現在擔心的,救回來也活的沒有尊嚴阿。」

你知道嗎?

2019年1月「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上路,這個法條正式保護了人生想要尊嚴善終的權利議題。這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法中強調病情需告知本人,病人對於自己的醫療與善終有選擇與決定權。

行政院衛福部發布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及「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等配套法規,讓民眾可立下書面預立醫療決定,在限定疾病下接受或拒絕維生醫療、人工營養。

預先就可以表達自己要做的選擇,而不是只能在事情發生後,被動的接受讓自己不開心或沒有尊嚴的醫療方式。

「我一直都想,最好就是可以睡一睡就直接走掉。」
「但太多不能控制了阿」

跟家人聊聊吧,也開始認識一下《病人自主權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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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Edison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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